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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县人民医院(北院)
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公示
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豫环委办【2016】22号中的有关规定,现将太康县人民医院(北院)有关内容进行公示,欢迎各界人士参与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一、建设项目概况
太康县人民医院(北院)位于太康县建设路南段469号,占地面积41.7亩,开放床位400张,日门诊量300人次。医院设有内科、外科、儿科、妇科、产科、预防保健科、眼科、口腔科、耳鼻咽喉科、皮肤科、康复科、麻醉科、检验科、放射科等科室。现有在职职工150人。
二、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水、废气、固废以及噪声。针对工程分析运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本工程采取如下防治对策和措施:
废水:废水进入医院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可以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经市政管网排入太康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做到达标排放。
废气:废气主要是污水处理站臭气。污水处理站设施封闭建设且有盖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医疗废物分类包装后运往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存放,由周口市青怡苑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集中处理。生活垃圾置入垃圾桶内,由保洁员工清运至保洁间,最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噪声:本次工程的噪声源主要有给水泵、污水处理站水泵噪声,这些设备均置于室内,经建筑物隔声,对外环境基本无影响。
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建设是否认可;重点关心的该项目运行过程中引发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2) 公示地点、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在项目厂区张贴公示及太康县人民医院网站公示的形式。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评估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太康县人民医院(北院)
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18739751666
通讯地址:太康县建设路南段469号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一号0704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0371-55698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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