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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进行时】党的二十大学习要点

时间:2023-06-08   访问量:87
学习二十大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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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二十大,奋进新征程。党的二十大进一步指明了党和国家事业的前进方向,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党的二十大知识,您了解掌握了多少?一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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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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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这一重大论断深刻指出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指明了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
  2022年是我国现行宪法即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这部宪法是继1954年、1975年、1978年3部宪法之后,我国在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制定的一部新宪法。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先后5次对宪法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修正,共通过52条宪法修正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实施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与时俱进修改宪法,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取得重大成就。改革开放40多年来的发展历程,特别是新时代10年的历史性成就充分证明,我国现行宪法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反之,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
  第一,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家的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爱国统一战线,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及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等,成为历史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
  第二,中国共产党领导是我国宪法最显著的特征,我国宪法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根本法律依据。我国宪法确认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确认了党在国家政权结构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地位,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我们讲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不是要否定和放弃党的领导,而是强调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根本原则,同西方所谓“宪政”有着本质区别。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都是错误的、有害的,都是绝对不能接受的,也是在根本上违反宪法的。
  第三,我国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人民宪法。我国宪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发扬人民民主,集中人民智慧,得到最广大人民拥护。实践充分证明,我国现行宪法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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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理解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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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指出公正司法对于全面依法治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意义,就做好新时代司法工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
  第一,公正司法作为最后一道防线,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引领作用。所谓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违法犯罪活动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惩罚。在法治的各环节中,司法决定具有终局性的作用,权利的最终救济、纠纷的最终解决是在司法环节。一旦这道防线被冲破,出现司法不公现象,就会对社会公平正义带来致命破坏。习近平总书记曾引用英国哲学家培根的一段话来说明司法不公的危害性:“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这其中的道理是非常深刻的,公正司法事关人民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和国家稳定。如果人民群众通过司法程序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那么司法就丧失了应有的公信力,人民群众也不会相信司法。人民群众每一次求告无门、每一次经历冤假错案,不仅仅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法律的尊严、社会的公平正义也将受到严重破坏,进而影响我们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和制度根基。
  第二,推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我们党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我们党领导人民群众能够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国司法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在长期实践中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总体上与我国国情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是适应的。改革开放以后,由于多种因素影响,也存在一些问题,正如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违法不究等问题严重存在,司法腐败时有发生,一些执法司法人员徇私枉法,甚至充当犯罪分子的保护伞,严重损害法治权威,严重影响社会公平正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采取各种有力举措,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依法纠正冤错案件,确保执法司法公正廉洁高效权威,受到人民群众广泛赞誉和热烈拥护。新时代新征程上,要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坚持司法为民,更好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新关切新要求新期待。
  第三,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目标和着力点。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国司法工作的内在追求和价值目标。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把这一价值追求贯穿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全过程各方面。体现在司法工作上,这就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强化制约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更好发挥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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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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